2012年10月21日 星期日

[新聞] 原來PA or NP都沒合法



解決醫師荒 立委擬修法增臨床助理

新聞來源:公視新聞網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23839

為了解決全台醫師荒的問題,立委提案修訂醫療法第58條,明定醫療機構可以設臨床助理,除了能適度減輕醫師部分工作負擔,也能保障病人就醫品質。

工 時長、醫療糾紛頻傳,導致全台、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還有急診都出現醫師荒,不少醫療院所進用臨床助理來執行部分醫療業務已經成為普遍的現象,但因為 現行法律不承認臨床助理制度,因此立委就提案修訂醫療法第58條,不但可讓臨床助理獲妥善規範管理,也能保障病人就醫品質。


醫療法第58條規定: 醫療機構不得置臨床助理執行醫療業務。



沒想到遊走的法律邊緣比生死邊緣還要多...



而在之前也有人提出論文 台灣臨床醫師助理相關性法律問題之研究

文中討論醫師助理在從事醫療業務時,牽涉到民法、刑法及行政法範疇,而遇到醫療糾紛時,釐清醫師助理和主治醫師間的法律關係是相當重要的。

不管未來怎麼走(應該是崩得快,就會走山的意思),法律怎麼定,臨床助理的規定與訓練會是必定的趨勢。

一個住院醫師都不想跳的火坑要別人來填其實有點難度,
但套句盛竹如的名言:
這是否是一場編劇策劃已久的詭計呢?
劇情背後似乎隱藏著不為人知的秘密 
這又是怎麼一回兒事呢?
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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