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

[新聞] 繳三個月就可以吃到飽的健堡!


最近火熱的新聞應該就是核定二代健保的施行細則及補充保費扣繳辦法,這在立法院過了...
民間團體表示:二代健保對未除籍的僑胞,准許回國後繳清三個月保費就看病,根本是把健保當「吃到飽的自助餐」! 新聞全文 


















 舊的全民健保法第10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資格之一者,得參加本保險為保險
對象:
一、曾有參加本保險紀錄或參加本保險前四個月繼續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者。
而那些長期旅居國外突然生病,可以馬上回來開刀、補牙、全身健康大檢查的時候,引用的就是這條,以前當Intern感覺還沒那麼多人,可是最近真的很多...
難道他們也知道這個法律漏洞要被補起來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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