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波波] 落日條款
波波、波波,大概是前幾年醫學生版最熱鬧的話題,當時甚至有人建立了波波醫師一覽表 ,甚至連" 我愛波波app" 都有(不過因為觸犯到隱私權,目前已經遭下架...)
那時候最常聽到的落日條款,到底是什麼?
基本上,法律得等總統公布起三天後開始生效,有時候則會另訂生效時間,這種另訂生效時間的條文為" 日出條款 "。
而法律也可以訂有停止時間,到期失效,這種就稱為"落日條款 " 或" 日落條款"。
目前波波的落日條款修正草案也在今年5月的行政院院會通過,相關新聞 。
依照之前醫師法四之一條規定,以外國學歷參加醫師國家考詴者,其為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地區或國家以外之外國學歷,應先經教育部學歷甄詴通過,始得參加醫師國家考試。
But
在西元2004年以後,陸續有12個東歐國家加入歐盟會員國:塞浦路斯、捷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相對低廉的學費及較低的入學門檻,使得這些歐盟新成員的上述國家,儼然成為最吸引人的選擇。
這就造成了波波學潮!!
而現今的修正案如下
修正醫師法第4條之1相關規定,凡持國外之學歷報考國內醫師考試,需經學歷甄試通過,並於本署指定之國內醫療機構實習期滿,成績及格,始得參加。
但基於信賴保護原則,99年1月1日前,已於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地區或國家之大學、獨立學院修習醫學系、牙醫學系畢業 或已入學學生,免經學歷甄試 。
又領有前揭地區或國家之醫師證書,並於該地區或國家有2年以上執業經驗者,其參加學歷甄試,得以口試或實地考試方式為之。
雖然只是補破網,可是希望行政院院會修正草案未來在立院能順利通過...
列上近幾年波波的人數變化圖(參考醫師公會醫師學歷統計)
2011年醫師(非國內目前醫學系)的學歷人數統計
近五年主要變化(包含古老的考試及格及檢覈考試等人數)
扣除"考試及格、檢覈考試"等的人數變化
扣掉佔國外人數比較多的菲律賓及緬甸醫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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