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所有值班的人最不喜歡的就是被call,大事就算了...最討厭的就是q1h小事連環call
尤其隔天又要上班,這種連續36甚至更長的工時絕對會要人命
這樣的日子,三到四天要過一次,
如果可以,真的想選擇...
而在值班時候或者一些門診只拿藥病人卻沒來的狀況,
醫師法第11條規定
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但於山地、離島、
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為應醫療需要,得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指定之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為之診察,開給方劑,
並囑由衛生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執行治療。
也有可能會吃上偽造文書等罪,最近新聞 沒看診就給藥 2醫判後山服務
可能有些潛規則會讓值班輕鬆點,不過不管怎樣,請記得自己在冒怎樣的風險,跟注意事情的輕重緩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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