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狐的醫學法律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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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
[民法] 不當得利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益者,致他人受損害者,為不當得利,因為這個事件,使受損人與受益人之間發生債權債務關係。
要成立不當得利,要
滿足四項要件
,簡述如下:
不當得利的型態主要有兩種,
給付型不當得利
和
非給付型不當得利
,前者指因給付行為而發生的不當得利,後者則指非給付行為而產生的情形。
而不當得利相關規定於民法第179~183條
醫療糾紛中,不當得利的案件較少,偶爾有健保給付或保險金相關的不當得利,但醫師與病人之間的關係較少屬於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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