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器官捐贈風氣不盛,目前有八千多位病患等待捐贈,但每年能有捐贈的器官大約都只有一兩百(以去年為例,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中心),造成許多病患至中國或東南亞等國家購買器官。
目前器官捐贈以腦死判定為主,但在某些時刻腦死的判斷又不適用於所有希望捐贈的病人,
腦死的病人代表生命生樞腦幹死亡,有心跳,但不一定有呼吸,導致呼吸完全停止及器官逐漸敗壞。
腦死病人可以藉由呼吸器及藥物來暫時維持人體的呼吸和心跳、血壓等生理功能,但仍然難以超過兩星期。一旦除去呼吸器,腦死病人無法自行呼吸,心跳亦隨之停止。
而植物人不等於腦死,因為植物人是腦部疾病或其他系統的疾病合併腦病變,導致大腦功能喪失。此類病人是沒有思
考、記憶、認知、行為或語言能力,但可以有臉部動作。且腦幹功能正常,可以維持自發性的呼吸、心跳,所以不能捐贈器官。
但如何判斷腦死??
腦死判定,應進行二次程序完全相同之判定性腦幹功能測試。
而且第二次判定性腦幹功能測試,應於第一次測試完畢接回人工呼吸器至少四小時後
而日前器官捐贈移植中心希望能有更多人受惠,而將無心跳器官捐贈也納入,但目前仍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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