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0日 星期日

[新聞] 器官捐贈


國內器官捐贈風氣不盛,目前有八千多位病患等待捐贈,但每年能有捐贈的器官大約都只有一兩百(以去年為例,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中心),造成許多病患至中國或東南亞等國家購買器官。

 

目前器官捐贈以腦死判定為主,但在某些時刻腦死的判斷又不適用於所有希望捐贈的病人,
腦死的病人代表生命生樞腦幹死亡,有心跳,但不一定有呼吸,導致呼吸完全停止及器官逐漸敗壞。
 
腦死病人可以藉由呼吸器及藥物來暫時維持人體的呼吸和心跳、血壓等生理功能,但仍然難以超過兩星期。一旦除去呼吸器,腦死病人無法自行呼吸,心跳亦隨之停止。

而植物人不等於腦死,因為植物人是腦部疾病或其他系統的疾病合併腦病變,導致大腦功能喪失。此類病人是沒有思 考、記憶、認知、行為或語言能力,但可以有臉部動作。且腦幹功能正常,可以維持自發性的呼吸、心跳,所以不能捐贈器官。

但如何判斷腦死??

腦死判定,應進行二次程序完全相同之判定性腦幹功能測試。 而且第二次判定性腦幹功能測試,應於第一次測試完畢接回人工呼吸器至少四小時後





而日前器官捐贈移植中心希望能有更多人受惠,而將無心跳器官捐贈也納入,但目前仍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




2013年3月3日 星期日

[保險] 淺談醫療業務責任保險

醫療糾紛頻傳的世代(可參考有趣的醫療糾紛統計),對體系及環境造成嚴重的衝擊,醫療糾紛賠償金每件從數十萬至數百萬不等,最近更出現數千萬的天價賠償金



而分散風險的保險其實是個最後的保命符,但是自1966年就開辦的醫師業務責任保險為什麼在醫界一直不盛行,只有一到兩成的投保率 ?


責任險可分為一般責任險和專業責任險,其中,專業責任險種類有醫師業務責任保險、醫院綜合責任保險、會計師責任保險、律師責任保險、建築師工程師專業責任保險、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專業責任保險、保險公證人專業責任保險等等。 


醫院或醫師專業責任險投保者,以自行開業的診所醫師較多,婦產科、外科等需要動刀的醫師,投保者也比較多。

常見的醫師責任險保單設計:



綜合來看, 事故發生基礎保單應該對醫師較有利,但多數保險公司都會採用索賠基礎保單降低風險


 另外醫師責任險一般依風險分為五個等級:

 





國內醫師投保醫責險風氣不盛的原因,除了醫師的保險觀念之外,可能還有以下原因

1. 產險公司銷售的醫師責任險保費偏高
     沒有會喜歡買一個高保費但保險低的東西

2. 不保事項及除外條款太多(以明台產物保險為例)
     主要分除外原因和除外責任 ,很多條件其實都可能有模糊 
     地帶

3. 理賠專業度不足等
     光是要除外原因和除外責任要跟一個非專業人員解釋清    
     楚可能就不只一天

一個年繳1~5萬,最多只有理賠100~250萬的東西,其實以個人來說並不是很划算,更何況相對於高額賠償金的低理賠金額,和複雜的除外條件,難怪會降低不少保險意願

2012年11月3日 星期六

[心得] 從美國apology law看台灣醫療糾紛


最近facebook上不少人轉載林醫師所寫的

每年18000人次醫療傷害的數據澄清

裡面提到關於美國與新加坡面對醫療糾紛所採取的面對態度...

 

剛好今天去聽的研討會也有提到這部分的歷史,美國在1970到1980年代也曾經因為醫療糾紛過多,醫院和醫師需要面對巨額賠款,當時的法律開始採取限制訴訟權和總賠償金額。

但幾年過去,醫院和法院面對的仍是過多的訴訟案件和社會成本,病人面對可能出錯卻容易保持沉默的醫療人員,醫療人員面對可能會背負不完的糾紛風險,中間受害的是病人的健康和醫療人員負擔日益越重的醫病態度,還有防禦性醫療和訴訟糾紛造成的龐大社會成本...造成雙輸的局面,

美國醫學研究院在1990年代發表的報告: 人均會犯錯,建立一個安全健康體系。而其中一項減少醫療傷害及促進病人安全的策略即是鼓勵醫師和醫院公開誠實面對醫療過程中產生的錯誤。並且在當時社會風氣的推廣下,開始推動"法院外的替代解決方案" 來成功預防更多的醫療錯誤,而美國各州的apology law也在那時開始訂定。

節錄國外paper的摘要

Apologies made by physicians for adverse medical events have been identified as a mitigating factor in whether patients decide to litigate. However, doctors are socialized to avoid apologies because apologies admit guilt and invite lawsuits. An apology law, which specifies that a physician’s apology is inadmissible in court, is written to encourage patient-physician communication. Building on a simple model, we examine whether apology laws at the State level have an impact on malpractice lawsuits and settlements. Using a difference-in-differences estimation, we find that State-level apology laws could expedite the settlement process. Using individual level data, we also find that apology laws have the greatest reduction in average payment size and settlement time in cases involving more severe patient outcomes. 

雖然部分道歉或完全道歉目前各有學者支持,而美國以民事侵權為主的醫療糾紛,和台灣以刑事訴訟為主的民風也有很大的差距, 但美國的經驗還是可以讓我們做個借鏡。

 

試想想...

就算是會出現"美國隊長"或"世界末日"這種情操的美國人都需要10年以上的磨合期,而在這紛爭剛起的時候,我們還需要過多久的動盪年代呢? 

p.s 今天與會的大概就是
1.想關心崩壞醫療或相關醫療法律的法界人士
2.想了解法律和訴訟的醫療人員
3.無法接受事實試著想在法律上板回一城的家屬...